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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局
来源:    时间:2015年08月28日    编辑:段福善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各科(室)①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等政务工作和安全保卫、后勤事务的管理工作;②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查;③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④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本州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行政复议的有关工作;负责信息处理工作;负责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机关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和人事管理工作。
  (二)文化艺术科(含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文物、新闻出版)
  ①管理文学、艺术事业,编制并组织实施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协调文艺事业发展结构和布局;②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和地方特色的文艺品种,推动各门各类艺术的发展;③归口管理全州性重大艺术活动;④管理社会、民族文化事业,拟定社会、民族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⑤指导各类社会、民族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⑥指导管理图书馆事业;⑦指导图书文献资源建设、开发和利用;⑧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⑨归口管理文化市场、拟定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⑩指导全州电影发展、放映工作;⑾编制并组织实施文化立法规划,调研、起草综合性文化法规草案;⑿负责文化事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⒀负责“扫黄打非”工作,协调各部门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斗争。
  (1)研究制定文物事业和发展规划和有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2)指导全州文物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等工作;(3)协调处理文物保护的重大问题。
  ①认真贯彻国家图书发行、印刷出版方针、政策,加强监督指导管理工作,多为社会提供健康文明的精神食粮;②拟定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电子出版物的管理规章并监督实施;③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及复制单位的违规行为;④宏观管理全州印刷业和书、报、刊发行行业;⑤拟定本州印刷、发行行业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⑥负责审核、报批图书批发单位;⑦查处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⑧管理全州一般图书和中小学教材的发行工作;⑨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⑩贯彻执行有关著作权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三)体育运动科
  ①研究制定全州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推动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②指导和推动全州学校体育、群众体育、民族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③制定全州竞赛年度计划,负责全州竞技运动项目布局,抓好业余训练工作,为省级优秀运动项目输送后备人才;④负责教练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审批全州各项目二级以下裁判员级别;⑤负责体育宣传工作,培训体育干部和专业人才;⑥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州体育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及现有体育设施的管理工作;承办省体育局下达的竞赛任务和全州性运动会的组织管理。
  (四)广播电视科
  ①负责全州广播电视基础建设和技术指导、管理工作;②负责农村牧区广播电视的建设和管理工作;③负责对州县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④负责对全州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广播电视节目、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建立、撤销提出意见、并上报省广电局和国家广电总局;⑤负责审查在广播电视中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的内容质量;⑥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工作。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县级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