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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手续办理指南
来源: www.maqin.gov.cn    时间:2015年08月20日    编辑:扎西多杰

办理事项

落户

办理条件

玛沁县具有稳定就业(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及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在同一地址租住半年以上),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满1年的,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在同一地址租住半年以上),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办理程序

携带准生证、迁移证或新生婴儿出生证到户籍所在地治安大队办理

需提交材料

稳定就业并租房居住的需出具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单据、租房协议、房主身份证复印件、房照复印件、房主同意落户确认书、户口薄、身份证;单独参加诚征社会保险并租房的需出具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单据,租房协议、房主身份证复印件、房照复印件、房主统一落户确认书、户口薄、身份证。

收费标准

办理依据

《户口管理条列》

办理机构(科室)

各户籍所办证大厅

办理地点

果洛州大武镇团结路(玛沁县行政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

工作日

责任人

仁倩卓玛 晁满贵(户籍责任人)

联系电话

    0975-8387551

投诉电话

 0975-8387546

办结期限

待当地户籍所、治安大队核查后,对符合条件的居民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对不符合条件的居民应当及时告知。

备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