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
补领身份证办理时限和程序
办理条件
1.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领身份证;
2.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内仍未找到居民身份证的,应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补领新证;
3.持所需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履行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并交纳证件工本费20元。
办理程序
1、领取补领身份证申请表
2、填写所需信息
3、上报发证机关进行审核
4、发放证件
需提交的材料
1、《户口簿》;
2、本人单位或居委会证明材料;
3、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收费标准
证件工本费20元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
办理机构
果洛地区各县公安局
办理地点
果洛州大武镇团结路(玛沁县行政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
早上9: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责任人
各派出所所长
联系电话
投诉电话
0975-8384468
办结期限
从受理之日起市区45天、辖市和农村地区60天发给证件
备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