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公共服务 > 为公民服务 > 个人纳税 > 办事指南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办事指南
来源:果洛州工商局    时间:2015年08月19日    编辑:南杰卓玛

办理事项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办理条件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工商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或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

2.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3.公司登记机关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对申请人到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的申请予以受理不需核实的,当场作出决定;

4. 公司登记机关作出准予公司变更登记决定的,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作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需提交材料

(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二)投资人身份证明;

(三)企业住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六)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收费标准

免费登记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管理办法》

办理机构

果洛州各工商局

办理地点

玛沁县大武镇团结路238号、甘德县吾勒西路107号、达日县吉迈镇黄河中路20号、班玛县赛莱塘镇人民路3号、久治县智青松多镇长江路12号、玛多县玛查理镇西大街23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之外)

早上9:00-12:00  下午15:00-18:00

责任人

陈虹霞

联系电话

18209756677

投诉电话

0975-8382424

办结期限

7个工作日

备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