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公共服务 > 为公民服务 > 住房保障 > 办事指南
果洛州住建局公积金办事指南
来源:果洛州住建局    时间:2015年08月19日    编辑:扎西多杰

 

办理事项

公积金提取

办理条件

 

房屋类:
1
、购买、大修自住住房的;
2
、建造、翻建;
3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4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非房屋类:
1
、离休、退休的;
2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
、出境定居的;

办理程序

1. 申请人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填好后经所在单位审核无误后,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或预留印鉴章;
2
. 提取人携带身份证明等上述材料到中心窗口办理提取审批手续;
3
. 经中心窗口审核无误后,窗口工作人员为提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提取人持公积金提取清单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到中心指定银行办理;
4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提取规定的,当天办结;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需提交的材料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并填写职工所在单位加盖预留印鉴的《果洛州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还应根据以下情形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及提取人出具《委托书》一份;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或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单位经办人员统一为职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并填写职工所在单位加盖预留印鉴的《果洛州职工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审批表》。

一、  离休、退休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2、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及《委托书》一份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果洛州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三份;

4、行政、事业单位离休、退休人员提供人事及组织部门批准退休文件复印件一份;企业单位离休、退休人员提供劳动人事部门批准退休文件复印件各一份;

5、本人名下银行活期存折(银行卡)。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2、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及《委托书》一份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果洛州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三份;

4、州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公证书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及复印件一份;

6、本人名下银行活期存折(银行卡)。

三、在职期间触犯刑律被判刑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2、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法定授权公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果洛州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三份;

5、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提供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企业职工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本人名下银行活期存折(银行卡)。

四、出境定居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2、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及《委托书》一份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果洛州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三份;

4、出境定居签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出境定居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本人名下银行活期存折(银行卡)。

五、工作调离本行政区域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2、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及《委托书》一份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果洛州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三份;

4、调离本行政区域调令及复印件一份;

5、新调入单位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公积金转入证明(需注明公积金转入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

1、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果洛州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三份;

2、死亡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法定继承人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法定继承人银行活期存折(银行卡)或死亡职工所在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

七、使用自有资金一次结清购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2、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人(本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及《委托书》一份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借款人与银行签订的《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土地抵押登记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借款银行出具的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的贷款还清明细单(一年内有效)原件一份;

6、住房公积金提取人名下银行活期存折(银行卡)。

八、购买商品房(含购买异地商品房)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2、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及《委托书》一份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果洛州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三份;

5、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网上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所购房屋为多层的,提取期限在购房合同签订一年之内;所购房屋为高层的,提取期限在购房合同签订三年之内)和复印件一份;

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各一份;

九、购买二手房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2、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人(本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及《委托书》一份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果洛州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三份;

5、《房屋买卖契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过户后一年内有效)、《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原件(过户后一年内有效)、及复印件一份;

7、房产过户的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住房公积金提取人名下银行活期存折(银行卡)

十、购买拆迁安置住房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2、提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人(本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及《委托书》一份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果洛州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三份;

5、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拆迁安置协议书》原件(所购房屋为多层的,提取期限在购房合同签订一年之内;所购房屋为高层的,提取期限在购房合同签订三年之内)及复印件一份;

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各一份;

7、开发商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十一、使用自有资金缴清购房款(含购买异地商品房)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2、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及《委托书》一份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果洛州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三份;

5、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网上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全额购房发票(一年内有效)原件、复印件一份;

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所有权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7、住房公积金提取人名下银行活期存折(银行卡)。

十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2、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及《委托书》一份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果洛州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三份;

5、《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土地所在地村委会、乡(镇)政府、乡以上国土资源局、住房保障和建设局批准建造或翻建自住住房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乡以上住房保障和建设局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住房公积金提取人名下银行活期存折(银行卡)。

十三、大修自住住房

1、提取配偶、购房人名下公积金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人(本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及《委托书》一份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果洛州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三份;

4、具有资质的房屋质量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质量鉴定报告》及复印件一份;

5、住房公积金提取人名下银行活期存折(银行卡)。

 

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办理机构

果洛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地点

果洛州大武镇甘德路(农工业银行玛沁支行营业室一楼) 

办公时间

除节假日之外的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

早上9001200  下午 15001800

责任人

赵凤兰

联系电话

09758381700

投诉电话

0975838170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