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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造升级玛沁县大武镇道路照明灯的建议
作者:桑德    留言时间:2017/5/22 23:19:32
 
来信内容:
  路灯是城市的“眼睛”是城市繁荣文明的象征是城
市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窗口。路灯不仅反映着一
个城市面貌同时还反映着一个城市科学、技术、经济、文
化和政治上发达程度。“无灯不成市、灯火才辉煌”。经过逐
年建设,我州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的精神面貌和思想观念也发生看重大变化。
    但随着我市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州城镇面积不断扩大,城
市道路网络逐步形成,但城市道路路灯建设相对滞后。下面由我提几点建议,恳请各位领导采纳。
第一:个别小区和街巷路没有路灯,存在路灯死角二:路灯亮度不够,甚至很多地方根本不亮,黑压压一片,晚上开着车看不清行人,容易造成事故三:路灯损坏后维修不及时,长期搁置,造成行人不敢出门,司机不敢开车。
 针对上述问题为使路灯建设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
轨道根据我州城市发展的要求和其他城市的探索总结,提
出以下建议 
    一、将路灯建设作为塑造城市形象的一件大事来抓纳
入优先发展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路灯建设中按照
“照明与装饰兼顾”、“路修到哪里路灯就亮到哪里”的原则
努力做到城区道路建设与路灯建设同步进行。 
    二、路灯建设资金的筹措一是路灯建设采取灯随项目
走的原则即涉及主、次干道的路灯纳入道路建设计划中
老社区照明纳入社区建设计划。二是各地实行谁开发、谁配套的
原则完善州政设施把路灯建设资金纳入到项目进行管理。
三是州财政将代收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路灯附加费足
额征收并拨付到位,并专款用于路灯维护的支出。四是从城
市建设配套费和城市建设维护费中解决一部分路灯建设、维
护资金。 
回复情况:
回复时间:2017/12/20
回复内容:
  桑德同志:
你好,感谢你于5月22日来信提出的改造升级玛沁县大武镇道路照明灯建议,果洛州住建局接到州长信箱转办件后领导高度重视,针对所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在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州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玛沁县市政道路与配套设施(如亮化、绿化等)已全部列入国家投资计划,并按照“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实施、同步交工”的原则进行实施。
为进一步提升大武镇的城镇面貌,争取国家投资陆续对玛沁县大武镇的破损老旧路段和配套设施进行了翻修改造,部分道路由于未完成项目验收移交工作,路灯无法使用。我们将积极与业主方进行沟通,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完成项目验收及路灯的通电测试工作。对排查出的现有路段路灯损坏无法使用、路灯亮度不够的情况,积极与玛沁县住建局、玛沁县城管局进行沟通,对损坏设施进行及时修复。同时,加强路灯维护力度,及时维修损坏设施,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出行安全。 
二、针对部分老旧住宅小区没有照明设施、路灯损坏的情况,我们将积极与物业公司、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尽快安装小区照明设施和对老旧、损坏路灯进行维修,尽最大努力创造舒适的居住环境。
三、州住建局将会同州财政局、玛沁县财政局和玛沁县住建局针对路灯使用及维修更换费用落实工作进行商议,建立公共设施使用和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路灯照明、维修等费用足额到位。
最后,感谢你对我们的工作的关心和建议,希望以后能够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回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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